對于電動調節閥執行機構最廣泛的定義是:一種能提供直線或旋轉運動的驅動裝置,它利用某種驅動能源并在某種控制信號作用下工作。執行機構使用液體、氣體、電力或其它能源并通過電機、氣缸或其它裝置將其轉化成驅動作用。
1、電動調節閥執行機構的結構原理 通過以上部分的學習,我們已經知道電動執行機構由伺服放大器和執行單元兩大部分,其典型結構原理方框圖如圖所示,對其工作原理在此作進一步討論。加深知識的理解與掌握,達到舉一反三之目的。

伺服放大器將輸入信號Ii和反饋信號If相比較,得到差值信號ΔI(ΔI=∑Ii-If)。當差值信號ΔI>0時,ΔI經伺服放大器功率放大后,驅動伺服電機正轉,再經機械減速器減速后,使輸出轉角θ增大。輸出軸轉角位置經位置發送器轉換成相應的反饋電流If ,反饋到伺服放大器的輸入端使ΔI減小,直至ΔI=0時,伺服電機才停止轉動,輸出軸就穩定在與輸入信號相對應的位置上。反之,當ΔI<0時,伺服電機反轉,輸出軸轉角θ減少,If也相應減小,直至使ΔI=0時,伺服電機才停止轉動,輸出軸穩定在另一新的位置上。